《民法典》来了!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滑倒有人负责!

2024-10-14   0

《民法典》来了!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滑倒有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其中,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对于防滑领域以及防滑剂行业有着巨大的推动意义!

《民法典》来了!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滑倒有人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来了!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滑倒有人负责!

这一规定明确了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以及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和责任承担方式。其核心在于强调这些主体对于进入其场所的人员负有确保场所安全的责任,如果因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么这些主体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商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滑倒摔伤,如果商场未尽到及时清理地面、设置警示标识、采用的瓷砖不符合国家防滑标准等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商场就需要对顾客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不小心在公共场所滑倒受伤,完全可以申请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民法典》来了!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滑倒有人负责!


在以往的法律规定中,对于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防滑责任并没有如此明确的界定。而《民法典》的颁布,使得防滑责任的归属更加清晰。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场所内的防滑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地面的安全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和公众的负责,也是避免法律风险的必要举措。

该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对于防滑问题的重视程度。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场所和参与公共活动时,会更加关注场所的安全性,对于防滑措施不到位的场所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也会更加自觉地加强防滑意识,将防滑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将促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防滑意识和安全文化,减少因地面滑倒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防滑意识提高了,那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于防滑措施的需求将大幅增加。为了满足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他们需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而防滑剂作为一种专业的防滑产品,具有施工简便、防滑效果显著、成本相对较低等优点,将成为众多场所的首选。因此,防滑剂行业的市场需求将迎来快速增长!

《民法典》来了!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滑倒有人负责!

在市场需求增加的同时,防滑行业也会慢慢从冷门行业转到热门行业,未来,从事防滑事业的人只会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目前防滑剂市场随着各政策的不断出台逐渐扩大,世卿防滑作为行业的领军品牌,通过高效的产品质量、完整的售后服务带动行业内的标准和规范,包括防滑剂的防滑性能指标、环保性能指标、施工工艺标准等。这将促使防滑剂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这种环境下,防滑行业相比于其他行业更容易在市场中立足。

总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实施,对于防滑领域以及防滑剂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它为防滑剂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它也要求防滑剂行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强行业自律,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法律的要求。相信在《民法典》的推动下,防滑剂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